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会计从业 > 合格证领取 >

江西南昌关于会计资格证领取时限的通知


江西南昌关于会计资格证领取时限的通知

关于会计资格证领取时限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新〈会计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赣财会〔2013〕26号)的规定:

  (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领取会计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期限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2)在2013年7月1日以后考试通过人员需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资格证书。

  请广大考生相互告知,及时办证。

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2013年8月5日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19:49【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