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大火引发的财税问题


     财产损失的相关会计处理

  事故发生后,对损失就需要分清责任主体,是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人承担,还是公司承担。

  经大庆市消防部门和中储粮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初步核定,中储粮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7.9万元。其中粮食损失约1000吨,包括玉米约600吨、水稻和大豆各约200吨,价值284万元,其余部分为储粮资财损失。

  在事故发生后,根据财物的损失数量、受损程序确认损失,是一项细致而艰巨的工作。它需要结合原有库存数量、抢救出的数量进行清查,才能确定真正的损失数量及金额。在事故发生后的极短时间内就能报出损失的数量与金额,令人生疑,除非这是人为的有意而为之,以掩饰存在的漏洞。

  账务处理为(根据库存单价与数量计算,单位为万元):

  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玉米库存商品———水稻库存商品———大豆等

  如果是相关固定资产烧坏毁损,则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部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计提了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假设最终确认直接经济损失为307.9万元,并假定保险公司赔偿200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50万元,则剩余部分就由公司承担。并假定库存商品损失284万元,固定资产损失等23.90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200

  其他应收款———**责任人50营业外支出57.90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284

  固定资产清理等23.90

  人身意外伤害的会计处理

  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大火发生后,新华人寿第一时间启动了Ⅰ级响应预案,由于火灾事故企业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未曾给员工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过任何团体保险,如果有人寿理赔应该是个人购买行为。

  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对受伤人员要及时救治,对遇难人员要及时理赔。公司先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垫付的费用。

  假设每个受伤人员都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人均发生费用2万元借:其他应收款———火灾受伤人员154贷:银行存款154假设每名遇难人员理赔2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火灾遇难人员2400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2400

  假设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确实未曾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公司的任何团体意外险,但仍然为所有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统筹,即为每个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遇难与受伤人员都能够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假设除了已经支付给医院的费用外,平均向每个受伤人员还需要支付费用4万元,并且由企业先行支付。(实际情况应该因人而异)

  借:其他应收款———火灾受伤人员308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08

  假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障部门给每位受伤的职工赔偿5万元,给每位遇难的职工赔偿8万元,则做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1345贷:其他应收款———火灾遇难人员960其他应收款———火灾受伤人员385如果该事故确定无责任人赔偿,则相关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1517

  贷:其他应收款———火灾遇难人员1440

  其他应收款———火灾受伤人员77

  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因火灾造成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毁损,参照上述财产损失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

  对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对上述企业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申报扣除时应作专项申报。

  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对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如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对于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按规定,对受伤、遇难人员支付补偿发生的损失需提供:每个人的伤残鉴定书;每个人的理赔协议;遇难、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免责声明和版权说明】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对转载的信息我们力求标明信息的出处,我们尊重作者的版权著作权,对我们转载的信息如有异议或有侵权或违法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会立即删除,对原创内容我们愿意支付适当的稿酬,联系方式:邮件:webmaster@jscj.com 电话:4008816886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19:05【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添加客服微信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