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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经济法》辅导:所得税法律制度(3)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5、利息收入: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解释: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例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2008年)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企业债权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计税收入中“其他收入”的有( )。

  A、固定资产盘盈收入

  B、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C、罚款收入

  D、现金的溢余收入

  答案:ACD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计税收入中“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回款,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B选项“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属于租金收入,不属于“其他收入”。

  【例题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股权转让收入

  B、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D、接受捐赠收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确定。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属于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更新时间2022-03-13 11:00:5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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