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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运输专业预习讲义:推船与驳船配合


  顶推(拖带)船队是由推(拖)船与驳船组合成的一个整体,共同完成运输活动的一种运行组织方式。推(拖)船与驳船的工作配合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拖)船的牵引力与驳船队阻力的结合,二是推(拖)船与驳船队作业时间上的配合。本部分主要讨论推(拖)船与驳船作业时间上的配合。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推(拖)船与驳船工作配合的类型

  推(拖)船与驳船作业时间的配合,在不同的运行组织方式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考虑船舶运行生产周期的规律性,推(拖)船与驳船在航次两个端点港的配合方式有三种基本类型:单航次配合、往返航次配合和固定配合。

  1.单航次配合

  单航次配合是指推(拖)船每个单航次更换推(拖)一个新驳船队。即推(拖)船在两端点港每个单程航次都要更换被推(拖)的驳船队。

  2.往返航次配合

  往返航次配合是指推(拖)船每个往返航次更换推(拖)一个新驳船队。即推(拖)船只在一个端点港更换被推(拖)的驳船队。

  3.固定配合

  固定配合是指推(拖)船与驳船长期固定,不进行更换。

  (二)推(拖)船与驳船配合时间的计算

  对定期推(拖)船队运行组织要使推(拖)船与驳船的工作协调,时间上配合,有节奏地均衡生产,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航线发船间隔为昼夜整数或非整数部分是昼夜24小时的约数

  2.推(拖)船与驳船队的往返航次时间应为航船发航间隔时间整倍数。

  3.驳船对在港停泊时间应为推(拖)船在港停泊时间,或者再加上若干倍发船时间。

更新时间2022-03-13 11:03:2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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