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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2号) 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具体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考试计划及考点设置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9月4日、5日两天。为方便广大考生应考,从2010年起,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日程安排由原来的两天半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不变,但次序有所变化,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

  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常州设立考点。考试的具体地址及考场安排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模式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务必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2010年5月30日,报名网址: 。网络报名及考务咨询:86617131。资格审核咨询:85681918。

  (二)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并且网上交费成功的新考生请于2010年 6月1日(9:00-11:30,14:00-17:00)到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新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需送交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中包含从事相关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盖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如需发票,请于2010年6月1日至现场领取。

  (四)8月24日起,考生可登陆常州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与培训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可直接联系省评协,联系电话:025―83327742、83327748(传真)。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7:15【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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